抵制雅虎?
雅虎罔顾用户的利益及隐私,擅自向中国政府提供其用户的个人资料?
互联网的美丽与哀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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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 Friday, February 24th, 2006 at 12:02 am and is filed under 科技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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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ebruary 24th, 2006 at 1:04 am
一直觉得人类的精神文明完全没有进步,还在原地踏步,否则就不会出现这种权力大过天的事件。
一家企业、一家公司如果无法保护用户的隐私,绝对不应该再继续营业。
人类就是如此自私,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牺牲他人。“人之初,性本奴”乎?怎会有这么多人屈服于权势之下,甘心做走狗?
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。如今应该改成:有人的地方就有权势!有政治!有利益!人已是无药可救!
(看来地藏王菩萨是永远都无法成佛了……地狱怎会变空?呜呼!)
道不行,浮槎槎于海!
February 25th, 2006 at 3:06 am
就连提倡“不使坏也能赚钱”、不向美国政府压力低头的Google也为了打入中国市场而向中国政府低头。真失望。
阿莫,如果我们也做个搜寻器和email服务,然后不向任何政府低头。做得过?(发觉自己真的很奸商,哈哈。)
February 25th, 2006 at 4:14 am
哈哈,真不好意思,我自认是个商业白痴,做不做得过我可不清楚。不过若说不向任何政府低头,恐怕只有在梦里才做得到吧……(别误会,我并不奴性,只是胆小怕事又内敛,所以才会凭歌寄意啊!)
February 25th, 2006 at 4:22 am
哈哈……其实你不向政府压力低头,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。它也奈你无何,就好像那文章里提的就是很好的例子。只是它可以对你有所限制。就好像如果Google不向中国政府低头,他们就不能去中国,不能在中国办立办公室。但中国人还是可以用Google的搜寻器。
February 27th, 2006 at 6:54 pm
家有家规,国有国法.有时候,有些事不能一句话概论.也许共产主义,也有它的好处,也许适用于某个国家,而若硬硬套上个民主在上,恐怕弊多利少.改革不是一夜之间的事,给点时间吧!
随乡入俗,怪不得商人,穷则思变,是人的本能.
March 30th, 2006 at 5:37 pm
不是怪,只是失望。Google本来给我的感觉是有年轻人的朝气、年轻人的"叛逆"、年轻人的狂妄、年轻人的"异想天开",忽然间,好象什么都没有了。也忽然间,看到的好象一个"乖孩子"。
我自己比较针对的是Yahoo,总觉得公司无论如何应该尊重客户的隐私。